曾母投杼

《战国策》 · 刘向 · 第18章

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。人告曾子母曰:曾参杀人。曾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,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今臣之不及曾参贤,而王之信臣也,不如曾子之母之信曾参也。疑臣者非特三人,臣恐王之投杼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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